問:如果不是在香港出生,沒有香港出世紙,但有香港身份證可以進行合法註冊嗎?
答:如果是非香港出生但持有香港身份證的申請人,可到民政事務處申請一份出生證明宣誓書代替,宣誓書日期不可早於註冊日前3個月。
問:如果在香港有離婚紀錄,可以嗎?
答:可以的,申請人要向入境事務處申請一張曾結婚證明,再加上上一段婚姻的離婚令一起提交就可以。
問:申請無結婚證明紀錄或曾結婚證明時有甚麼需要留意?
答:申請證件:日本政府部門要求使用特區護照申請,不可使用香港身份證申請。
申請時間:無結婚紀錄證明有效期為註冊日前3個月,因此不可過早,否則被視作無效。
問:星期六日或日本公眾假期可以安排沖繩合法註冊嗎?
答:不可以的,只有星期一至五或者不是公眾假期才可以,因為政府部門會在星期六日及假期休假。
問:合法註冊的手續需時多久?
答:手續的辦理約需時約1小時。
問:合法註冊當日要注意甚麼?
答:新人必須準備好所有文件的正本,包括香港身分證、特區護照、出生證明書及單身證明書。當中單身證明的正本需提交給沖繩政府當局。若有遺漏任何一份,將無法進行手續,建議新人出發前再三確認。
問:完成註冊後甚麼時候能領取結婚證書?
答:於即日或註冊翌日領取,視乎不同地區的市役所而定,有些市役所是不能即日領取的(若翌日是週末或假期則下一個工作天)。新人可在預約排期前與我們溝通了解更多。
問:如果沒有親友同行擔當證婚人,也可以在當地合法註冊嗎?
答:如新人沒有隨行親友擔任證婚人,可由本公司的職員擔任。
問:香港政府是否承認沖繩的婚姻註冊?
答:承認。香港政府承認根據日本法律下進行的婚姻登記,只要婚姻經日本法律程序註冊成功,回港後便可更改在港的婚姻狀態。
問:在沖繩辦理合法註冊後回港需要再註冊嗎?
答:新人在沖繩成功註冊後,不需在香港再進行一般婚姻註冊。申請人是需要於香港入境處更改雙方的婚姻狀態,回港後於日本領事館認證文件,便可在香港入境處提交文件和填寫變更登記事項通知書,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。入境處會發出通知卡,承認新人在港為合法夫婦關係。我們屆時會為新人提供詳細步驟和所需文件資料。
問:如在香港有離婚紀錄,日本結婚證書上會註明曾離婚嗎?
答:不會,日本的結婚證書上並不會標示申請人過去的婚姻紀錄。